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5.记事四:
如今相信死后生命的人,绝大多数也认为,在天上,其思想无非是祈祷,其话语无非是祷告;所有这些,连同表情举止无非是赞美神;所以他们将来的居所是敬拜之地,或神圣建筑,而他们自己全都是神的祭司。但我郑重声明,人的精力专于教会圣事不比在世时更甚,或说人在家所做的教会圣事不比在世时敬拜神的地方更多,尽管灵界的敬拜更纯粹,更内在。反而会发现,有五花八门的事务需要世俗的关注,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理性的学习,这些事物都属于最高层次。
有一天,我被带到天堂一个智者所在的社群,在古代,这些智者以学问著称,这些学问是通过深入研究和沉思有用的理性问题获得的。如今,他们都在天堂,因为他们过去信神,现在信主,且爱邻如己。随后,我又被带到这些人的集会,他们问我打哪来。我解释说,我的肉体尚在尘世,但灵在他们灵界。听到这话,这些天使很高兴,继续问道:“在你肉体所在的世界,人们对于流入有哪些认识和理解?”我尽可能地从对话和名人著作中,回想有关这方面的材料,然后回答说,他们对于灵界向尘世的流入仍一无所知,只知道大自然流入她的物体,如太阳的光和热流入活着的肉体,也流入树木和植物,使它们能够存活;另一方面,寒冷流入同一肉体中,会导致它们死亡。此外,他们知道光流入眼睛,从而产生视觉,声音流入耳朵,从而产生听觉,气味流入鼻孔,从而产生嗅觉,等等。
除此之外,当今学者以不同方式推理从灵魂向身体的流入,以及从身体向灵魂的流入。关于这个问题,目前有三种理论。一派认为,存在从灵魂向身体的流入,由于偶然发生在身体感官上,所以他们称其为“偶然流入”;另一派认为,存在从身体向灵魂的流入,他们称其为“物质流入”,因为物体落到身体感觉上,并由此落到灵魂上;第三派则认为,存在瞬间并同时向着身体与灵魂的流入,他们称其为“预定和谐”。然而,这三派都认为他们所相信的流入存在于自然领域。有的认为灵魂是一个粒子或少量气体,有的认为它是一个微小的球或一丝热与光,有的则认为它是隐藏在大脑里的某种实体。但无论哪个派别,都认为灵魂存在,事实上,他们称其为灵性,然而他们所说的灵性只不过是更纯粹的属世物质,因为他们对灵界以及它流入尘世一无所知,以致他们仅限于自然领域。他们在该领域爬上爬下,像鹰飞入空中一样翱翔其中。局限于自然界的人,就象海岛上的土著民,不知道还有别的陆地存在,或象河里的鱼,不知道水面上还有天空。结果,若有人提及除了他们的世界外,还存在天使和灵居住的世界,并说这个世界是所有向人类、以及树木更内层的流入之源头,他们会目瞪口呆,仿佛听到鬼话连篇,或占星家的一派胡言。
除了哲学家外,如今世人只会思考和谈论诸如葡萄酒流入杯子,饮食流入胃,味道流入舌,或许还有空气流入肺等等。但如果这些人被告知有关灵界向尘世的流入,他们会说:“它愿意流入就流入吧;知道它有什么好处或用处呢?”之后就走开,以后再谈论告知他们的流入,他们会玩弄它,就象有人玩弄手指间的鹅卵石一样。
后来我和这些天使谈到了灵界向尘世的流入所产生的奇妙效果。例如,我们谈到了毛毛虫蜕变为蝴蝶,谈到了蜜蜂、雄蜂,以及发生在蚕和蜘蛛身上的奇迹;我说,地上的人将这些事归因于太阳的光和热,从而归因于自然界。我常常不得其解的是,他们居然用这些实例强化自然的学问,这种强化使他们的心智陷入睡眠和遗忘,以致变成无神论者。
此后我提到有关植物的奇妙事,它们如何都从种子开始生长,直到结出新种子,整个过程遵循一定的秩序,正如大地知道如何提供和调适自己的成分以符合种子繁殖的原理,由此发出幼芽,又使幼芽发育成茎,由此再长出分枝,覆上树叶,随后用花朵装扮它们,从花朵的内部开始结出果实,通过这些果实结出如后代的种子,植物由此能够再生。但因为这些事屡见不鲜,且年复一年的发生,已变得司空见惯,不足为奇,所以人们并未当成什么稀奇事,简单地认为是自然的结果。他们只会这样想,因为他们不知道灵界的存在,也不知道它从内运作,驱动每一个事物存在并成形于自然界和尘世,其运作方式如同人的心智支配身体感官和运动。他们也不知道,自然界的一切细节就象膜与鞘,或包裹属灵物的衣服,在最末层产生果效,这果效与神,创造者所设定的目的相对应。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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