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91

691.摩西对耶和华

691.摩西对耶和华说:
  “求你显出你的荣耀给我看。”耶和华对他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耶和华说:“看哪!在我这里有地方,你要站在磐石上。我的荣耀经过的时候,我必将你放在磐石穴中,用我的手遮掩你,等我过去,然后我要将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见我的背,却不得见我的面。”(出埃及记33:18-23)
  人见神不能存活,其原因在于,神是爱本身,在灵界,爱本身或圣爱在天使面前显如一轮太阳,离他们遥远得如同尘世太阳之于我们一样。所以,如果那太阳当中的神真的接近天使,他们将会灭亡,就象尘世太阳接近人,人就会灭亡一样;因为灵界太阳同样在燃烧。
  由于这个原因,存在缓和与调适这爱的燃烧之热的恒定控制,以便它的辐射未经稀释不得到达天堂,因为天使会由此被烧毁。故,当主使自己更直接地临在于天堂时,天堂下面的恶人就开始哀号,受到折磨,陷入昏厥,以至于他们逃进山里的洞穴和岩石裂缝中,大声哭叫:
  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愤怒。(启示录 6:16;以赛亚2:19, 21)
  这不是降临的主自己,只是一个被主的爱之气场环绕的天使。有几次,我看见恶人由于那降临而恐惧,仿佛看到了近在眼前的死亡本身;有的投入越来越深的地狱,有的则陷入疯狂。这就解释了,为何以色列人在耶和华降临西奈山前要预备三天,在山的周围定界限,免得人接近它而死亡(出埃及记19)。主耶和华在十诫的圣洁同样如此,那时十诫被公布于众,它是神用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后来被安放在约柜中,至圣所里的约柜上面还有施恩座,以及施恩座两头的基路伯,免得人的手或眼直接碰触那圣洁,甚至连亚伦也不能靠近它,除了一年一次,在他通过献祭和焚香给自己遮罪之后外。由于这个缘故,以革伦人和伯示麦人仅仅因为擅观约柜就死了数千人(撒母耳记上5:11, 12; 6:19),乌撒也一样,因为他也触碰了它(撒母耳记下6:6,7)。
  这几个例子说明了,如果犹太人不通过约翰的洗礼预备好接受弥赛亚,即取了人类样式的耶和华神,如果祂没有披上人性,以此揭示祂自己,那么他们将会受到诅咒与毁灭的猛烈击打。他们通过被编入天堂并被归到那些发自内心等候并渴望弥赛亚的人中进一步做好预备,天使因此被派来做他们的保护者。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7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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