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91

691.摩西对耶和华

691.摩西对耶和华说:
  “求你显出你的荣耀给我看。”耶和华对他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耶和华说:“看哪!在我这里有地方,你要站在磐石上。我的荣耀经过的时候,我必将你放在磐石穴中,用我的手遮掩你,等我过去,然后我要将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见我的背,却不得见我的面。”(出埃及记33:18-23)
  人见神不能存活,其原因在于,神是爱本身,在灵界,爱本身或圣爱在天使面前显如一轮太阳,离他们遥远得如同尘世太阳之于我们一样。所以,如果那太阳当中的神真的接近天使,他们将会灭亡,就象尘世太阳接近人,人就会灭亡一样;因为灵界太阳同样在燃烧。
  由于这个原因,存在缓和与调适这爱的燃烧之热的恒定控制,以便它的辐射未经稀释不得到达天堂,因为天使会由此被烧毁。故,当主使自己更直接地临在于天堂时,天堂下面的恶人就开始哀号,受到折磨,陷入昏厥,以至于他们逃进山里的洞穴和岩石裂缝中,大声哭叫:
  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愤怒。(启示录 6:16;以赛亚2:19, 21)
  这不是降临的主自己,只是一个被主的爱之气场环绕的天使。有几次,我看见恶人由于那降临而恐惧,仿佛看到了近在眼前的死亡本身;有的投入越来越深的地狱,有的则陷入疯狂。这就解释了,为何以色列人在耶和华降临西奈山前要预备三天,在山的周围定界限,免得人接近它而死亡(出埃及记19)。主耶和华在十诫的圣洁同样如此,那时十诫被公布于众,它是神用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后来被安放在约柜中,至圣所里的约柜上面还有施恩座,以及施恩座两头的基路伯,免得人的手或眼直接碰触那圣洁,甚至连亚伦也不能靠近它,除了一年一次,在他通过献祭和焚香给自己遮罪之后外。由于这个缘故,以革伦人和伯示麦人仅仅因为擅观约柜就死了数千人(撒母耳记上5:11, 12; 6:19),乌撒也一样,因为他也触碰了它(撒母耳记下6:6,7)。
  这几个例子说明了,如果犹太人不通过约翰的洗礼预备好接受弥赛亚,即取了人类样式的耶和华神,如果祂没有披上人性,以此揭示祂自己,那么他们将会受到诅咒与毁灭的猛烈击打。他们通过被编入天堂并被归到那些发自内心等候并渴望弥赛亚的人中进一步做好预备,天使因此被派来做他们的保护者。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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