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1.摩西对耶和华说:
“求你显出你的荣耀给我看。”耶和华对他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耶和华说:“看哪!在我这里有地方,你要站在磐石上。我的荣耀经过的时候,我必将你放在磐石穴中,用我的手遮掩你,等我过去,然后我要将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见我的背,却不得见我的面。”(出埃及记33:18-23)
人见神不能存活,其原因在于,神是爱本身,在灵界,爱本身或圣爱在天使面前显如一轮太阳,离他们遥远得如同尘世太阳之于我们一样。所以,如果那太阳当中的神真的接近天使,他们将会灭亡,就象尘世太阳接近人,人就会灭亡一样;因为灵界太阳同样在燃烧。
由于这个原因,存在缓和与调适这爱的燃烧之热的恒定控制,以便它的辐射未经稀释不得到达天堂,因为天使会由此被烧毁。故,当主使自己更直接地临在于天堂时,天堂下面的恶人就开始哀号,受到折磨,陷入昏厥,以至于他们逃进山里的洞穴和岩石裂缝中,大声哭叫:
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愤怒。(启示录 6:16;以赛亚2:19, 21)
这不是降临的主自己,只是一个被主的爱之气场环绕的天使。有几次,我看见恶人由于那降临而恐惧,仿佛看到了近在眼前的死亡本身;有的投入越来越深的地狱,有的则陷入疯狂。这就解释了,为何以色列人在耶和华降临西奈山前要预备三天,在山的周围定界限,免得人接近它而死亡(出埃及记19)。主耶和华在十诫的圣洁同样如此,那时十诫被公布于众,它是神用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后来被安放在约柜中,至圣所里的约柜上面还有施恩座,以及施恩座两头的基路伯,免得人的手或眼直接碰触那圣洁,甚至连亚伦也不能靠近它,除了一年一次,在他通过献祭和焚香给自己遮罪之后外。由于这个缘故,以革伦人和伯示麦人仅仅因为擅观约柜就死了数千人(撒母耳记上5:11, 12; 6:19),乌撒也一样,因为他也触碰了它(撒母耳记下6:6,7)。
这几个例子说明了,如果犹太人不通过约翰的洗礼预备好接受弥赛亚,即取了人类样式的耶和华神,如果祂没有披上人性,以此揭示祂自己,那么他们将会受到诅咒与毁灭的猛烈击打。他们通过被编入天堂并被归到那些发自内心等候并渴望弥赛亚的人中进一步做好预备,天使因此被派来做他们的保护者。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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