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9.之所以通过约翰的施洗预备道路,是因为如上所述,人们以此方式被引入未来主的教会,并被带入天堂中那些等候和渴望弥赛亚的人中。他们因此受到天使保护,以防魔鬼从地狱逃出来毁灭他们。为此,玛拉基书中写到:
祂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免得耶和华来咒诅遍地。(玛拉基书3:2; 4:6)
以赛亚书中同样写到: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了,必有残忍、忿恨、烈怒;在祂忿恨中发烈怒的日子,祂必使天震动,使地摇撼,离其本位。(以赛亚13:6, 9, 13, 22; 22:5, 12)
又在耶利米书:
那时被称荒废、杀戮、毁灭的日子。(耶利米书4:9; 7:32; 46:10, 21; 47:4; 40:8, 26).
以西结书:
烈怒、密云与黑暗的日子。(以西结书13:5; 30:2, 3, 9; 34:11, 12; 38:14, 16, 18, 19)
还有阿摩司书(5:13, 18, 20; 8:3, 9, 13)。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大而可畏,谁能当得起呢?(2:1, 2, 11; 3:2, 4)
西番雅书:
当那日,必有哭号,耶和华的大日临近,那日,是忿怒的日子,是急难困苦的日子,是荒废凄凉的日子,当耶和华发怒的日子,必吞灭全地,祂要使这地的一切居民纯全。(西番雅书1:7-18)(等等)
从上述经文明显可知,当耶和华即将降世时,除非通过洗礼为祂预备道路(在天上,洗礼的效果就是关闭地狱,防止犹太人彻底灭绝),否则他们将全部灭亡。耶和华也对摩西说:
我若一霎时临到你们中间,必灭绝你们。(出埃及记33:5)
这一事实通过约翰对即将受他洗的众人所说的话清楚可知:
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马太3:7;路加3:7)
约翰施洗时也教导基督和祂的来临,这一点从(路加3:16;约翰1:25, 26, 31-33; 3:26)明显可知。这些经文清楚表明约翰如何预备道路。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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