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8.玛拉基书写到:
万军之耶和华说:“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他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他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他显现的时候,谁能立得住呢?(玛拉基书3:1, 2)
又:
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免得我来咒诅遍地。(玛拉基书4:5, 6)
父亲撒迦利亚预言他的儿子约翰,说:
孩子啊,你要称为至高者的先知;因为你要行在主的前面,预备祂的道路。(路加1:76)
主自己也这样对约翰说:
经上记着说,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道路。(路加7:27)
从这些经文清楚可知,约翰就是被差遣预备耶和华神道路的先知,以便祂能降世完成救赎。还清楚可知,约翰通过洗礼和宣讲主来预备这路;若没有这样的预备,地上的一切早就受到诅咒的重击灭亡了。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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