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8.玛拉基书写到:
万军之耶和华说:“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他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他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他显现的时候,谁能立得住呢?(玛拉基书3:1, 2)
又:
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免得我来咒诅遍地。(玛拉基书4:5, 6)
父亲撒迦利亚预言他的儿子约翰,说:
孩子啊,你要称为至高者的先知;因为你要行在主的前面,预备祂的道路。(路加1:76)
主自己也这样对约翰说:
经上记着说,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道路。(路加7:27)
从这些经文清楚可知,约翰就是被差遣预备耶和华神道路的先知,以便祂能降世完成救赎。还清楚可知,约翰通过洗礼和宣讲主来预备这路;若没有这样的预备,地上的一切早就受到诅咒的重击灭亡了。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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