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87

687.此外,洗礼象

687.此外,洗礼象征重生,这一点通过天堂与尘世的很多事物显而易见。在天堂,如刚才所说的白衣、紫衣,还有教会与主的婚礼,以及新天新地,从天而降的新耶路撒冷,对此,坐宝座的祂说:
  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启示录 21:1-5)
  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启示录22:1, 2)
  有灯又有油的五个聪明童女同新郎赴婚筵。(马太25:1, 2, 10)
  受洗,即重生的人,就是受造物。(马可16:15; 罗马书 8:19-21)
  一个新造的人。(哥林多后书5:17;加拉太书6:15)
  由于他正在被造,所以被称为“受造物”,这也表示正被重生(见《破解启示录》n.254)。
  世间有各种事物可以象征重生,诸如春天地上万物开花,然后花朵逐渐盛开直到结果;还有每株树、灌木或花卉从温暖的第一月份一直生长到最后。各类果实从最初萌芽开始逐渐成熟,直到完全成熟的过程又是一种象征。同样,它可通过清晨和傍晚的阵雨来象征,也可通过露珠来象征,它的降临使得鲜花开放,夜晚的黑暗又使它们闭合;或通过花园与田野的芳香;另一种象征是云中的彩虹(创世记9:14-17);以及日出的壮丽色彩。一般通过体内所有成分凭借乳糜与动物精神(animal spirit),从而通过血液的不断新陈代谢来象征。从枯竭的物质中提纯,从而更新,以及貌似的重生都是永恒的。如果我们将注意力转向地球上的卑微生物,那么重生的神奇画面就会通过蚕和很多毛虫向着若虫、蝴蝶以及其它随着时间推移会着上翅膀的昆虫蜕变的过程来象征;还可添加更平常的例子,如某些鸟喜欢潜入水中清洗和洁净自己,之后它们又恢复成歌唱的鸣鸟。总之,整个世界从初到终,尽是重生的象征和模式。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7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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