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86

686.我说过,在圣

686.我说过,在圣言中,主神,我们的救世主用圣灵与火施洗,这意味着主藉信之圣真和爱或仁之圣善使人重生(可查看684节)。那些被圣灵,即信之圣真重生之人,在天上明显不同于那些被火,即爱之圣善重生之人。那些被信之圣真重生的人,穿着白色亚麻衣行走于天堂,被称为属灵天使,而那些被爱之圣善重生的人,则穿着紫衣行走于天堂,被称为属天天使。以下经文指的是那些穿白衣行走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羔羊。(启示录19:14)
  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启示录 3:4; 以及 7:14)
  在主的坟墓,天使被看见穿着洁白放光的衣服(马太28:3;路加24:4)。他们就是属灵的那一类,因为“细麻衣”表圣徒的义行(启示录19:8, 此处明确阐明了)。“衣服”在圣言中表真理,“白衣”与“细麻衣”表圣真,《破解启示录》(379节)说明了这一点。被爱之圣善重生的那些人着紫衣,因为紫色是爱的颜色,这个颜色源自太阳的火及其红色(红色表爱,对此,可查看《破解启示录》n. 468,725)。正是因为“衣服”象征真理,所以在被召来参加婚筵的宾客中,发现他没有穿礼服,就把他捆起来,扔到外边的黑暗里(马太22:11-13)。
  

真实的基督教 #481

481.没有人会否认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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