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6.我说过,在圣言中,主神,我们的救世主用圣灵与火施洗,这意味着主藉信之圣真和爱或仁之圣善使人重生(可查看684节)。那些被圣灵,即信之圣真重生之人,在天上明显不同于那些被火,即爱之圣善重生之人。那些被信之圣真重生的人,穿着白色亚麻衣行走于天堂,被称为属灵天使,而那些被爱之圣善重生的人,则穿着紫衣行走于天堂,被称为属天天使。以下经文指的是那些穿白衣行走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羔羊。(启示录19:14)
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启示录 3:4; 以及 7:14)
在主的坟墓,天使被看见穿着洁白放光的衣服(马太28:3;路加24:4)。他们就是属灵的那一类,因为“细麻衣”表圣徒的义行(启示录19:8, 此处明确阐明了)。“衣服”在圣言中表真理,“白衣”与“细麻衣”表圣真,《破解启示录》(379节)说明了这一点。被爱之圣善重生的那些人着紫衣,因为紫色是爱的颜色,这个颜色源自太阳的火及其红色(红色表爱,对此,可查看《破解启示录》n. 468,725)。正是因为“衣服”象征真理,所以在被召来参加婚筵的宾客中,发现他没有穿礼服,就把他捆起来,扔到外边的黑暗里(马太22:11-13)。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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