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5.从目前为止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可以看出,洗礼的这三个功用就像最初原因,间接原因,即有效原因,最终原因,即结果和前者为之存在的目的本身一样合而为一。因为第一个功用是,人可以被称为一个基督徒;随之而来的第二个功用是,他可以认识并承认主救赎主,重生者和救主;第三个功用是,他可以被主重生。当这一切完成时,人就被救赎并得救了。由于这三个功用按顺序进行,并在最后一个功用中结合在一起,所以当洗礼被执行,在圣言中被读到,或提到时,在场的天使不是理解为洗礼,而是理解为重生。因此,主的这些话,即: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马可福音16:16),天上的天使理解为,承认主并重生的人将得救。
正因如此,洗礼被地上的基督教会称为重生的洗濯盆。但愿每个基督徒都知道,不信主的人即便受了洗,也不能重生。没有对主的信仰,洗礼毫无用处(可参看TCR 673节)。每个基督徒可能都很清楚,洗礼意味着从邪恶中洁净,从而重生,因为当他在婴儿时期受洗时,牧师用手指在他的额头和胸上划十字架的标志,作为对主的纪念,然后转向他的教父母,问他是否放弃魔鬼及其一切作为,是否接受信仰;对此,教父母会代替婴儿回答说:“是的。”实现重生的,是对魔鬼,即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放弃,以及对主的信仰。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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