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85

685.从刚才和前文

685.从刚才和前文所述可以看出,洗礼的三个作用结合成一体,就象最初原因,间接原因或生效的原因,以及最终原因,这最终原因是前两者为之存在的结果和目的本身。对于一个人来说,第一作用是要被命名为一个基督徒,随之而来的第二作用是他可以认识并承认主,救世主,再造者和救主,第三个作用是他能被主重生,当这一切完成后,人就被救赎并得救了。由于这三个作用按秩序一个接着一个,并结合在最后一个作用里,结果,在天使观念里,它们结合为一体,所以当在圣言中读到或提到施洗时,同在的天使理解为重生而非洗礼。因此,对于主的这些话: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马可16:16)
  天堂天使理解为凡承认主并重生者就会得救。由于这个原因,洗礼被地上的基督教会称为重生的洗濯盆。但愿每个基督徒都知道,人若不信靠主,即便他受了洗,也不会重生。若不信靠主,洗礼毫无效果,对此,可查看本章第二节(n. 673)。每个基督徒都应该深深意识到,洗礼包含从恶中洁净,从而重生,因为当他作为婴儿受洗时,牧师会用手指在他的额头和胸前划十字架,作为主的象征,然后转向他的监护人,问他是否弃绝魔鬼及其一切恶行,是否接受信,对此,其监护人会代婴儿回答说:“是的。”弃绝魔鬼,即弃绝来自地狱的邪恶,并信靠主,就会实现重生。
  

圣治 #78

78.⑶凡一个人出于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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