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4.这是洗礼背后的真正作用,因而是最终的作用。原因在于,若一个人是真正的基督徒,就会认识并承认主,救世主,耶稣基督;并且由于祂是救世主,所以祂也是再造者(关于救赎与重生为一体,可查看改造与重生一章的三节579-582)。另一个原因是,基督徒拥有圣言,其中清楚说明了重生的方法,这些方法就是对主的信和对邻的仁。这和主说的一致,祂会用圣灵与火施洗(马太3:11;马可1:8-11;路加 3:16; 约翰1:33)。“圣灵”表信之圣真,“火”表爱或仁之圣善,二者皆从主发出(关于“圣灵”表信之圣真,可见于圣灵那一章;关于“火”表爱之圣善,可见于《破解启示录》n.395,468)。这二者就是主成就一切重生所借助的方法。主自己也受约翰的洗(马太3:13-17;马可1:9;路加3:21, 22)。祂这样做不仅因为祂要为将来引进洗礼的惯例,并率先垂范,还因为祂荣耀了祂的人性,使之成圣,如同祂使人重生,使其成为属灵。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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