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84

VI.洗礼的第三个功

VI.洗礼的第三个功用,即最终的功用,是人可以重生

684.这是洗礼为之设立的功用本身,因而是最终的功用。这是因为真正的基督徒知道并承认,主耶稣基督是救赎主,并因是救赎主,所以也是重生者。救赎与重生构成一体,这一点可见于关于改造与重生那一章的第3节(TCR 579-582节)。此外,基督徒拥有圣言,圣言明确、充分地描述了重生的方法,这些方法就是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这与主所说的是一致的,即:祂用圣灵与火施洗(马太福音3:11; 马可福音1:8-11; 路加福音3:16; 约翰福音1:33)。“圣灵”是指信仰的神性真理,“火”是指爱或仁爱的神性良善,两者都从主发出(TCR 579-582节)。“圣灵”是指信仰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关于圣灵那一章(TCR 139-140节);“火”是指爱或仁爱的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揭秘启示录》(395, 468节)。主通过这两者实现一切重生。主自己也受约翰的洗(马太福音3:13-17; 马可福音1:9; 路加福音3:21, 22)。祂这样做,不仅是为了祂可以为将来设立洗礼,并作为榜样走在前头,还因为祂荣耀了祂的人身,把它变成了神性,就像祂使人重生,把他变成属灵的一样。


圣爱与圣智 #148

148.由于神性本身

148.由于神性本身通过属灵之热和光存在于天使和世人里面,所以那些拥有神性智慧的真理和神性之爱的良善之人当被这些事物打动,出于情感从它们思想,并思想它们时,就说他们因神而变得温暖。有时这种温暖能明显被觉察和感受到,如传道人热情讲道时的情形。这些人也可以说是被神启示,因为主通过祂所发出的神性,不仅以属灵之热点燃意愿,还以属灵之光启示理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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