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3.若不指向某个实体,名不就是一个空洞的东西,或从森林里的树木,或天花板反射回来的所谓回声的噪音?或象梦者几近死气沉沉的声音,或风、海、报废机器发出的嘈杂声吗?若没有归属名字的职位,国王、公爵、领事、主教、修道院长或修道士的名不就是虚空吗?所以,承受基督徒的名,却生活得象个野蛮人,还违背基督戒律,这难道不是注目于撒旦标志而非基督标志,尽管基督的名用金丝线被织进洗礼中?反叛者和弑君者不就是那些接受了基督标志,却又嘲弄祂的敬拜,取笑祂的名,声称祂不是神儿子,而是约瑟的儿子之人吗?他们的话除了今生来世都不能赦免的对圣灵的亵渎外,还能是什么?这些人象狗一样张嘴对着圣言狂吠,并用牙将它撕成碎片。对于这种人,面对基督和基督的敬拜:
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28:8;耶利米48:26)
然而主耶稣基督就是至高者的儿子。(路加1:32, 35)
独生子。(约翰1:18; 3:16)
真神与永生。(约翰一书5:20)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哥罗西书2:9)
不是约瑟的儿子。(马太1:25)(其它数千经文)
108.这些对比能使我们清楚看到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也就是人的心智及其生命之爱的一切事物的结合,却不能使我们理性看到这种结合。我们按以下方式就能理性看到这种结合。总有三样事物一起构成一体,它们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生命之爱是目的,情感及其感知是原因,情感的快乐及其思维是结果。这是因为正如目的通过原因进入结果,爱通过它的情感进入它的快乐,通过它的感知进入它的思维。当快乐来自意愿,思维来自由此而来的理解力时,也就是说,当它们之间有完全的同意时,结果本身就出现在心智的快乐及其思维中。这时,结果属于灵,或说是灵的一部分;即便它们没有进入身体行为,但当达成这种同意时,它们实际上就在行为中。此外,这时它们一起在身体中,在那里与这个人的生命之爱同住,并渴望行动;当没有什么东西阻碍时,它们就行动。对那些在灵里认为邪恶是可容许的人来说,这就是恶欲和邪恶本身的性质。
正如目的与原因结合,并通过原因与结果结合,生命之爱与思维的内在结合,并通过这内在与思维的外在结合。这清楚表明,人思维的外在本身具有和它的内在一样的性质;因为目的将自己完全注入原因,并通过原因注入结果。事实上,除了在原因里面,并通过原因在目的里面的东西外,结果里面没有任何本质的东西。由于目的因此是充满原因和结果的本质元素,所以原因和结果被称为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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