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82

682.在圣言中,“

682.在圣言中,“主耶稣基督的名”仅仅表示对祂的承认,以及照其诫命的生活。至于祂的名具有此种含义的原因,可查看对十诫中的第二诫的解释: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出埃及记 20:7)
  在以下经文中,主的名也没有其它含义:
  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万民恨恶。(马太10:22; 24:9, 10)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18:20)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1:12)
  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2:23)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3:17, 18)
  信祂的人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20:31)
  你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启示录2:3)(以及别处)
  谁不明白,上面提到的“主的名”并不仅仅表示祂的名字,而是承认祂是救世主和救主,同时顺服于祂,最终信仰祂?小孩子在洗礼时接受前额和胸前的十字架标志,是承认并敬拜主的启蒙标志。人的名也表人的秉性,原因在于,在灵界,每个人都被赐予一个与他的秉性相匹配的名字。所以,人以基督徒为名表示他是这样的秉性,即他出于基督拥有对基督的信仰和对邻舍的仁爱。这名的含义可见于启示录:
  人子说,在撒狄,你还有几名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3:4)
  “穿白衣与人子同行”表追随主,并照其圣言真理生活。“名”在约翰书中有同样的含义:
  耶稣说,羊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既放出自己的羊来,就在前头走,羊也跟着他,因为认得他的声音。羊不跟着生人,因为不认得他的声音。(10:3-5)
  “按着名”表按着他们作为基督徒的秉性;“跟着祂”就是听祂的声音,即遵守祂的诫命。所有人都在洗礼时接受这名,因为它包含在这个标志里。
  

揭秘启示录 #449

449.启9:17.

449.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示那时发现,他们心智的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都是想象和幻想的,他们自己因它们而疯狂。“看见”表示发现他们的品质;“马”表示他们心智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在此表示想象和幻想的推理,因为经上说,约翰“在异象中”看见他们。“那些骑马的”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聪明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因与圣言相反的想象和幻想而疯狂的人。

由于他们心智的内层以这些形式出现,而这些形式表示关于唯信的想象和幻想的推理,所以我将他们的一些话公之于众,这些话是我从他们自己的口中听来的;这些话如下:“在人严重堕落之后,唯信不就成了得救的唯一方法了吗?没有这个方法,我们怎能出现在神面前?它不是唯一的方法吗?我们不是生在罪中吗?我们的本性不是因亚当的过犯而完全败坏了吗?除了唯信外,还有其它医治的方法吗?我们的作为能对此有何贡献呢?谁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谁能洁净、赦免自己,使自己称义并得救呢?功德或寻求功德和自我公义不就潜藏在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作为中吗?也许我们应该做善事,但我们能做一切并成全律法吗?此外,人若冒犯了一条诫命,就冒犯了全部,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主为何降世,在十字架上忍受如此的痛苦呢?不就是为了从我们身上除去律法的定罪和诅咒,与父神和解,唯独成为功德和公义吗?这功德和公义可以通过信被归给人。要不然,祂的降临有什么好处,或谁会从祂的降临中受益呢?因此,既然基督为我们受苦,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又除去了律法定罪的权利,那么邪恶还能再定罪吗?或良善还能拯救我们吗?因此,我们有信的人处于完全的自由,也就是说,可以完全自由地思考,意愿,说话,并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只要不损害我们的名声、荣誉和利益,不招来民法的惩罚,因为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耻辱和伤害。”再往北游荡的一些人说,为得救所做的善行是有害的、致命的和受诅咒的;在这些人当中还有一些教会长老。

这些话是我所听见的;但他们喋喋不休,喃喃自语的话更多,只是我没有听见。此外,他们说起话来毫无羞耻,肆无忌惮,言行都很淫荡,他们不为任何恶行而害怕或担心,除非出于伪装,或为了显得诚实、体面。这就是那些使唯信成为宗教的全部之人的心智内层,因而其身体的外层。然而,如果一个人直接靠近主自己,就是救主,相信祂,也行善,这两者都是为了得救,并且这个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但仍相信这是靠着主,或说相信这是主做的,那么他们所说的这一切话都会崩塌、落空。除非人貌似做这些事,否则信根本不能被赐下,仁也不能被赐下;因此没有宗教,从而没有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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