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2.在圣言中,“主耶稣基督的名”仅仅表示对祂的承认,以及照其诫命的生活。至于祂的名具有此种含义的原因,可查看对十诫中的第二诫的解释: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出埃及记 20:7)
在以下经文中,主的名也没有其它含义:
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万民恨恶。(马太10:22; 24:9, 10)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18:20)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1:12)
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2:23)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3:17, 18)
信祂的人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20:31)
你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启示录2:3)(以及别处)
谁不明白,上面提到的“主的名”并不仅仅表示祂的名字,而是承认祂是救世主和救主,同时顺服于祂,最终信仰祂?小孩子在洗礼时接受前额和胸前的十字架标志,是承认并敬拜主的启蒙标志。人的名也表人的秉性,原因在于,在灵界,每个人都被赐予一个与他的秉性相匹配的名字。所以,人以基督徒为名表示他是这样的秉性,即他出于基督拥有对基督的信仰和对邻舍的仁爱。这名的含义可见于启示录:
人子说,在撒狄,你还有几名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3:4)
“穿白衣与人子同行”表追随主,并照其圣言真理生活。“名”在约翰书中有同样的含义:
耶稣说,羊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既放出自己的羊来,就在前头走,羊也跟着他,因为认得他的声音。羊不跟着生人,因为不认得他的声音。(10:3-5)
“按着名”表按着他们作为基督徒的秉性;“跟着祂”就是听祂的声音,即遵守祂的诫命。所有人都在洗礼时接受这名,因为它包含在这个标志里。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并有时强迫自己如此行
129.圣治的这条律法从前两条律法可推知,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71-99节);人要凭自己,然而靠着主如此行,因而貌似凭自己如此行(100-128节)。由于被强迫是不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不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不自由,出于别人,所以圣治的这条律法在顺序上排在前两条之后。此外,人人都承认,强迫任何人去思考他所不愿思考的,去意愿他的思维禁止他所意愿的,因而去相信他所不相信的,完全相信他所不愿相信的,或去爱他所不爱的,完全去爱他所不愿去爱的,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的灵或心智在思考、意愿、相信和爱上拥有完全的自由。它拥有这种自由,是由于来自灵界、没有强迫的流注(因为人的灵或心智就在灵界),而不是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流注,后一种流注只有在与属灵流注一致行动时才被接受。
一个人可能会被强迫说,他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宗教的事;但他不会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它们,除非它们成为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的事,或这不是他真正思想、意愿、相信和热爱的事。一个人也有可能被强迫去说赞成宗教的话,并照着宗教去行动;但他不能被强迫出于对宗教的信仰在思维上赞成它,或出于对宗教的热爱在意愿上赞成它。此外,在捍卫公义和公平的国度,每个人都被强迫不去说反对宗教的话,不去做反对宗教的事;然而,没有人能被强迫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它。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由去与地狱一致思考,并意愿赞成它,同样有自由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天堂。然而,理性会告诉我们地狱是何性质,天堂是何性质,等待这一个的命运是什么,等待那一个的命运又是什么。正是基于理性,意愿才拥有选择和决定的能力。
由此可见,外在无法强迫内在。然而,强迫的事有时也会发生,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这种事是有害的:
⑴没有人能因神迹奇事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⑵没有人能因异象或与死者交谈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⑷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
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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