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1.洗礼的第二个作用是,会认识并承认主,救世主,救主,耶稣基督,它紧跟第一个作用,即被引入基督教会而来,与灵界的基督徒相联。除非第二个紧随其后,否则第一个作用不就是一个名称吗?实际上,它就象一个发誓效忠国王的臣民,却拒绝接受该国王或他国家的法律,宣誓并效忠于外来的国王;或象一个仆人,把自己与某个主人连在一起,穿上他的衣服当作制服,然后又跑掉了,并且仍穿着前主人的制服去伺候另一个主人;或象一个旗手,带着军旗逃跑,并把旗子撕成碎片,将它们扬到空中或掷于士兵脚下任人践踏。总之,他名为基督徒,即属于基督,然而却不承认并跟随祂,即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象一个影子、一缕烟雾,或一幅漆黑的图画一样空洞,没有意义;因为主说: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路加6:46)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马太7:22, 23)。
1008.“免得赤身而行”表示免得他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这从“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赤身”是指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参看AE 240节)。事实上,那些没有真理的人也没有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获得的。此外,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真理若要存在,就必须与良善结合,良善若要存在,就必须与真理结合。诚然,没有良善的真理和没有真理的良善可能存在;但没有良善的真理是死的,没有真理的良善也是死的。因为真理从良善中拥有自己的存在(或实体),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出现(或显现)。这一切清楚表明,“赤身而行”表示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行”表示是或存在和生活(可参看AE 787节)。
(关于第六诫续)
基督徒比外邦人,事实上比一些野蛮民族更不憎恶通奸,因为如今基督教界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只有邪恶与虚假的婚姻。事实上,与善行分离之信的宗教和教义就是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宗教和教义;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不是真理,当从内在被检查时,它就是虚假;与真理分离的良善不是良善,当从内在被检查时,它就是邪恶。因此,基督教有虚假和邪恶的教义,对来自地狱的通奸的欲望和倾向就是从这个源头流入的。这就是为何在基督教界,通奸被认为是允许的,并毫无羞耻地被行了出来。因为如前所述,邪恶与虚假的结合是属灵的通奸,属世的通奸照着对应关系从属灵的通奸中存在。由于这个原因,在圣言中,通奸和淫行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因此,在启示录,巴比伦被称为“淫妇”;在旧约圣言,耶路撒冷也被如此称呼,主将犹太民族称为“一个通奸的民族”、“从他们的父,魔鬼”。关于这个主题,可从圣言来看(AE 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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