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1.洗礼的第二个作用是,会认识并承认主,救世主,救主,耶稣基督,它紧跟第一个作用,即被引入基督教会而来,与灵界的基督徒相联。除非第二个紧随其后,否则第一个作用不就是一个名称吗?实际上,它就象一个发誓效忠国王的臣民,却拒绝接受该国王或他国家的法律,宣誓并效忠于外来的国王;或象一个仆人,把自己与某个主人连在一起,穿上他的衣服当作制服,然后又跑掉了,并且仍穿着前主人的制服去伺候另一个主人;或象一个旗手,带着军旗逃跑,并把旗子撕成碎片,将它们扬到空中或掷于士兵脚下任人践踏。总之,他名为基督徒,即属于基督,然而却不承认并跟随祂,即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象一个影子、一缕烟雾,或一幅漆黑的图画一样空洞,没有意义;因为主说: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路加6:46)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马太7:22, 23)。
686. “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判断是出于现在是,过去也是圣言的主的圣治,否则,圣言会遭到亵渎。“主啊,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是出于主的圣治,如稍后所看到。“今在、昔在的”表示圣言方面的主,根据约翰福音(1:1, 2, 14),主现在是,过去也是圣言。此处所指的,之所以是圣言方面的主,是因为现在论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对圣言的理解。至于当论及主时,“今在和昔在”、“始和终”、“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R 13, 29-31, 38, 57节)。“神圣”表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AR 173, 586, 666节)。由此明显可知,“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是出于主的圣治,主现在是,过去也是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
按照主的圣治,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可以歪曲圣言的真理,因为他们若知道这些真理,以至于深入思考它们,就会亵渎它们。事实上,他们处于邪恶,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也没有直接靠近主。因此,他们若真的接受圣言的真正真理,就会把它们与其生活的邪恶混在一起;这会导致对圣物的亵渎。因此,在许可法,也就是圣治的律法中有这样一条:他们可以凭自己歪曲真理,这种歪曲直到他们处于生活邪恶的程度。按照圣治,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必然处于教义的虚假,免得圣言的神性真理遭到亵渎,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21-233节,257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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