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81

681.洗礼的第二个

681.洗礼的第二个作用是,会认识并承认主,救世主,救主,耶稣基督,它紧跟第一个作用,即被引入基督教会而来,与灵界的基督徒相联。除非第二个紧随其后,否则第一个作用不就是一个名称吗?实际上,它就象一个发誓效忠国王的臣民,却拒绝接受该国王或他国家的法律,宣誓并效忠于外来的国王;或象一个仆人,把自己与某个主人连在一起,穿上他的衣服当作制服,然后又跑掉了,并且仍穿着前主人的制服去伺候另一个主人;或象一个旗手,带着军旗逃跑,并把旗子撕成碎片,将它们扬到空中或掷于士兵脚下任人践踏。总之,他名为基督徒,即属于基督,然而却不承认并跟随祂,即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象一个影子、一缕烟雾,或一幅漆黑的图画一样空洞,没有意义;因为主说: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路加6:46)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马太7:22, 23)。
  

圣治 #43

43.有地狱的自由,

43.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思想并意愿邪恶,而且只要文明道德的法律不阻止,还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地狱的自由。另一方面,思想并意愿良善,而且只要有机会,就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天堂的自由。凡一个人在自由中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他都感觉是自己的;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他的爱。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之人只会感觉地狱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而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之人则感觉天堂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此,恶人和善人都感觉其自由的对立面是奴役。然而,不可否认,只有其中一个是真自由,因为彼此对立的两种自由不可能都是自由。同样不可否认,被良善引导是自由,被邪恶引导是奴役,因为被良善引导就是被主引导,而被邪恶引导就是被魔鬼引导。

由于一个人在自由中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他自己的,并且如前所述,出于人的爱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故可推知,与主的结合使得一个人似乎是自由的,因而是自己的主人;并且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似乎就越自由,因而似乎越是自己的主人。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是因为神性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想要它自己的东西属于别人,因而属于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一切属灵之爱和卓越的神性之爱都是这样。此外,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凡人被迫所做的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似乎不是人自己的东西不可能属于他的爱,因而无法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此,人总是在自由中被主引导,在自由中被改造和重生。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也可参看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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