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1.洗礼的第二个作用是,会认识并承认主,救世主,救主,耶稣基督,它紧跟第一个作用,即被引入基督教会而来,与灵界的基督徒相联。除非第二个紧随其后,否则第一个作用不就是一个名称吗?实际上,它就象一个发誓效忠国王的臣民,却拒绝接受该国王或他国家的法律,宣誓并效忠于外来的国王;或象一个仆人,把自己与某个主人连在一起,穿上他的衣服当作制服,然后又跑掉了,并且仍穿着前主人的制服去伺候另一个主人;或象一个旗手,带着军旗逃跑,并把旗子撕成碎片,将它们扬到空中或掷于士兵脚下任人践踏。总之,他名为基督徒,即属于基督,然而却不承认并跟随祂,即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象一个影子、一缕烟雾,或一幅漆黑的图画一样空洞,没有意义;因为主说: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路加6:46)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马太7:22, 23)。
第12章 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
221.在基督教界,人们知道,主愿意拯救所有人,也知道祂是全能。许多人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主能拯救每个人,拯救那些祈求祂的怜悯之人,尤其那些按公认信仰的模式祈求它的人;这公认的信仰就是:父神为了儿子而发怜悯;如果他们同时祷告他们会接受这信,尤其如此。然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本书最后一章;那里解释了,主不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行动,因为违背这些律法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在那里我们还将看到,如此直接的怜悯是不可能的,因为拯救人是通过方法实现的;只有愿意拯救所有人,并且是全能的那一位,因而只有主才能按照这些方法引导人。主用来引导人的方法被称为圣治的律法;其中一条是这样: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但为了理性明白这一点,有必要按以下顺序来解释:
⑴人能被允许进入关于属灵事物的智慧,还能进入对它们的爱,却无法被改造。
⑵他若后来远离它们,并转向对立面,就会亵渎圣物。
⑶亵渎的种类有很多,但这种是最糟糕的。
⑷因此,主允许人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同时进入爱之良善,只要他能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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