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0.此外,没有等级,何为秩序?没有徽章,何为等级?没有借以认识等级的标志,何为徽章?因为除非认识等级,否则秩序不能被称之为秩序。在帝国和王国,标志或区别的标记就是等级头衔,以及附于它们的行政权;由此衍生出下属机构,所有人藉此被组织起来,可以说构成一体。国王以这种方式行使自己的王权,这王权根据秩序分配给众人,王国由此成为一个王国。在很多其它事上也一样,例如军队。如果他们没有被有序分为团,团被分为营,营又被分为连,如果各组没有负责的下级机构,也没有一个统领所有人的总指挥,那么他们还有力量吗?如果没有表明各自驻地的所谓军旗标志,那么这些安排又有什么用呢?这类方法会确保他们在战斗中能行动如一,若没有它们,士兵们就会象张嘴干嚎、空有一腔愤怒的猎狗一样扑向敌人,然后因着勇气消退,他们会耻辱地被井然有序的敌军部队砍成碎段;因为一盘散沙的人群如何能敌得过团结一致的人群呢?这些例子说明了洗礼的第一个作用,即它是灵界受洗之人归属基督徒的一个标志,因为在灵界,每个人皆根据他里面或外面的基督徒品质被带入社群和会众。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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