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人越照着神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能拥有抵抗恶与假的能力。原因在于,除了唯独神外,没人能抵抗邪恶及其虚假。因为一切邪恶及其虚假皆来自地狱,它们在地狱粘合为一体,正如一切良善及其真理在天堂合为一体那样。如前所述(65节),所有天堂在神面前如同一个人,而所有地狱则如同一个巨兽。因此,对抗一个邪恶及其虚假就等于对抗这个巨兽或整个地狱。除了神以外,没人能做到这一点,因为神是全能的。
由此清楚可知,人若不靠近全能的神,凭自己对抗邪恶及其虚假,就跟一条鱼对抗整个大洋,或一只跳蚤对抗一头巨鲸,或一粒尘埃对抗一座垮塌的高山那样没有任何力量,也跟一只蚱蜢与一头大象,或一只苍蝇与一头骆驼较量差不多。此外,人对抗邪恶及其虚假的力量如此微弱,是因为他就生在邪恶当中,而邪恶不会对抗它自己。综上所述,可知,人若不照着秩序生活,也就是说,不承认神和祂的全能,以及所赋予他对抗地狱的保护,并且他这一方若不与自己里面的邪恶斗争(因为这两方面都是秩序所要求的),他必会陷入地狱,被它吞噬,在那里受到邪恶的猛击,一波接一波,如同海上的小船受到暴风雨的袭击。
1139.“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他们用来谋利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这从“货物”和“不再买”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他们用来谋利的教义和这宗教的虚假和邪恶,利益在于名誉和财富。这就是“货物”的含义,这从“客商或商人”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客商或商人”是指那些获得并出售这些事物的人(对此,参看AE 1138节)。从接下来列举它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此处“货物”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具体是什么。这“货物”因属于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巴比伦,故是圣言中“淫乱的货物”所指的;它们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695节)。“不再买”是指不再接受。不被接受是指在灵界,他们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尽管它们在自然界仍被接受;因为所有死后从巴别之地,或地上的巴比伦中出来进入灵界的人都被探查,并照着他们的爱被送入各个社群;恶人被送入地狱社群,善人则被教导,并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接受而被接到天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人之所以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是因为主的生命在他里面,就像太阳的光和热在一个主体里面。这光和热不属于主体,而是属于主体里面的太阳,因为它们与太阳一起离开;但当它们在主体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属于它;主体的颜色本身可以说来自光,它的植物性生命可以说来自热。而来自灵界太阳,即主的光和热更是如此,其光是生命之光,其热是生命之热,因为发出它们的太阳是神性之爱,而人是接受主体。这光和热永远不会从接受者,也就是人那里退出,当它们在人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是他自己的。他从光中拥有理解的能力,从热中拥有意愿的能力。从以下事实,即光和热虽然不是他自己的,但似乎完全在接受者里面,它们永远不会从他那里退出,它们影响他的至内层,这些至内层远离他理解力的视觉,也远离他意愿的感受或感知来看,这一表象是必须的,即:它们是天生的,也就是说,它们似乎在他里面,或被植入他,因此它们所产生的,或说它们的结果似乎来自他。正因如此,人只知道他出于自己思考,出于自己意愿;然而,出于他自己,他一丁点也做不到,因为这光和热,或思维和意愿,不可能与接受者如此合一,以至于是他自己的,就像太阳的光不可能与地上的主体合一,并变得像主体一样是物质的;这同样适用于热。但生命之光和生命之热影响并充满接受者,完全取决于他承认它们不属于他,而属于主的品质;这种承认的品质则完全取决于在遵行诫命,也就是功用中所表现出的爱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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