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7)人从神性全能中拥有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从神性全知中拥有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智慧,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只要人照着神序生活,他就会从神性全能中拥有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因为除了神,没有人能抵抗邪恶及其虚假。事实上,一切邪恶及其虚假都来自地狱;它们在地狱里结合在一起,可以说形成一体,就像天堂里的一切良善及其真理合为一体一样。如前所述(TCR 65节),在神眼里,所有天堂就像一个人;而另一方面,所有地狱就像一个巨大的怪物;因此,反对一种邪恶及其虚假,就是反对这个巨大的怪物或整个地狱;除了神,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因为神是全能的。由此清楚可知,除非人靠近全能的神,否则他凭自己对抗邪恶及其虚假的能力,并不比一条鱼对抗海洋,或一只跳蚤对抗一头鲸鱼,或一粒尘埃对抗一次山崩的能力大,就跟一只蝗虫对抗一头大象,或一只苍蝇对抗一头骆驼的能力差不多。此外,人对抗邪恶及其虚假的能力甚至更弱,因为他生在邪恶中;邪恶不会对抗它自己。由此可知,除非人照着秩序生活,也就是说,除非他承认神和祂的全能,以及由此产生的对抗地狱的保护,并且他这一方也与自己里面的邪恶争战(因为秩序要求这两者),否则他必沉入地狱,在那里被淹没,并被一个接一个的邪恶驱使,就像海上的小船被风暴驱使一样。
416.(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爱可以是属世的,也可以是属灵的。一个处于属世之爱,同时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是一个理性的人。然而,一个只处于属世之爱的人虽能像一个属灵人那样理性思考,却不是一个理性的人。因为即便他把自己的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从而提升到智慧,但属于智慧,也就是天堂之光的事物却不属于他的爱。他的爱的确实现这种提升,却是出于对名誉、荣耀和物质利益的渴望。但当他发现,他没有从这种提升中得到任何这一类的东西时(如当他照着自己的属世之爱独自思考时的情形),就不爱属于天堂之光或智慧的事物了;因此,他会把自己的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例如:当理解力因被提升而处于智慧的状态时,爱就会明白何为公义,何为诚实,何为贞洁,甚至明白何为真正的爱。属世之爱能凭着它理解并沉思天堂之光中的事物的能力明白这一切,甚至能谈论和传讲它们,还能把它们描述为道德美德,同时描述为属灵美德。但当理解力没有被提升时,爱若只是属世的,就看不到这些美德,它看到的不是公义,而是不公义;不是诚实,而是欺诈;不是贞洁,而是淫乱等等。这时,它若想起当它的理解力处于提升状态时它所说的话,可能会嘲笑它们,认为它们仅仅是用来迷惑人们灵魂的手段。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爱若不热爱智慧,就是它在同一层级的配偶,就会把它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爱若热爱在同一层级的智慧,就能被提升(可参看4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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