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9.凡追果溯因者皆知,万物的一致性取决于秩序;秩序的种类有很多,既有总体的也有细微的。但有一种秩序是最为普遍的,在一条连续链里的总体和细微秩序都依赖于它;这最普遍的秩序进入所有其它秩序,如同本质进入形式,否则,它们无法构成一个整体。正是这种统一性维持整体存在,否则整体就会分崩离析,重新陷入混沌,沦为虚无。如果人体内的每一个部位没有以最精细的秩序被排列,且它们组成的共同体不依赖于一颗心脏和两个肺,那么人会怎样呢?若非这样,接下来除了混乱还能发生什么?然后胃还能发挥其功能吗?肝脏和胰腺,肠系膜和结肠系膜,以及肾脏和肠道呢?正是由于它们里面以及它们之间的秩序,才使得身体的所有部位在人看来如同一个整体。若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秩序,若人的各部位组成的共同体不依赖于意愿和觉知,那么人的心智或灵里面除了困惑和混乱外,还能有什么呢?没有这秩序,人和他的画像,或家里的雕塑一样,还有思考和意愿的能力吗?若没有从天堂流入的最完美的排列,以及接受它的能力,人将变成什么样呢?若没有整体及其各个部分的治理所依赖的最普遍秩序,也就是说,除非万物来自神,除非万物在祂里面,并通过祂得以存在,存活和运动,否则这流入会是什么样呢?对于属世人,可通过无数事实说明这一点,如:若无秩序,帝国或王国不就成了一帮盗匪吗?若他们当中的一大群人聚集起来,就会残杀成千上万人,甚至他们当中的少数人也会残杀很多人。若无秩序,一个城市,甚或一个家庭会是什么样?若在每一个行动中没有人起到头领作用,那么一个王国、城市或家庭会是什么样呢?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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