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8.在灵界,不但婴儿,而且所有其他人也通过洗礼加入基督徒,其原因在于,灵界的各族和各国皆根据他们的宗教信仰相互区分。基督徒在中间,伊斯兰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后面是各类偶像崇拜者,犹太人在外围。此外,凡属同一宗教者皆被安排进社群。在天堂,主根据对神向邻之爱的情感进行安排;在地狱,则根据与这两种爱对立的情感,即恶之私欲进行安排。在灵界,天堂和地狱皆以此来表示,一切事物均以最精细的秩序被排列,无论整体还是部分,也就是说,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整个宇宙的维护皆依赖于这精细的秩序,除非每个人出生后就有表明他所属宗教的某种标志,否则那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若没有基督徒的标志,即洗礼,那么某些伊斯兰教或拜偶像的灵就有可能附到新生的基督教儿童、甚至年轻人身上,向他们呼入朝向自己宗教的倾向,从而分散他们的心智,使他们疏远基督教,这将是对灵界秩序的扭曲和破坏。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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