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8.在灵界,不仅婴儿,而且所有人都是通过洗礼插入到基督徒当中的,因为灵界的各个人民和各个民族都根据其宗教来相互区分。基督徒在中间,伊斯兰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后面是各种偶像崇拜者,犹太人在两边。此外,所有属于同一宗教的人在天堂都照着他们的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情感来安排,在地狱则照着反对这两种爱的情感,因而照着邪恶的欲望来安排。
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在那里,一切事物,无论作为一个整体,还是在每个部分上,或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排列得最有区别;因为整个宇宙的保存都取决于灵界的这种有区别的安排。除非每个人出生后都能通过表明他属于哪个宗教团体的某种标志来识别,否则这种区别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基督教的标志,即洗礼,一些伊斯兰教的灵或一些偶像崇拜的灵可能会接近新生的基督教婴儿,甚至幼儿身上,向他们灌输支持自己宗教的倾向,从而分散他们的心智,使他们疏远基督教,并导致属灵秩序的扭曲和破坏。
522.“因水变苦”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了。这从“水”、“变苦”和“苦”的含义清楚可知:江河和泉源里的“水”是指理解的真理和教义的真理(对此,参看AE 518a节);“变苦”和“苦”是指因真理与邪恶之虚假的混杂而被歪曲之物,因为“苦”在此是指苦艾的苦,而“苦艾”因其苦味而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因而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对此,参看AE 519节)。在圣言中,“苦”表示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不过,苦艾的苦表示一种不快乐,苦胆的苦表示另一种不快乐,毒芹或毒菜表示又一种不快乐,未成熟水果的苦又表示一种不快乐,既非菜蔬、也非水果的苦表示又一种不快乐;后者表示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一种心灵悲伤和焦虑。
这清楚表明,以下经文中的“苦”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0, 22)
同一先知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 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7, 9)
摩西五经:
到了玛拉,他们不能喝水,因为水苦,这水被丢在水里的木头医治了。(出埃及记15:23–25)
出埃及记:
逾越节的时候,他们吃无酵饼和苦菜。(出埃及记12:8; 民数记9:11)
民数记:
要把咒诅的水给被丈夫指控犯通奸的妻子,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在她里面变苦,她的肚腹发胀,她的大腿消瘦。(民数记5:12–29)
启示录:
先知按照吩咐所吃的小书卷在他口中甜如蜜,但肚子却因它发苦。(启示录10:9–10)
其它地方也一样。但此处在经上说“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的地方,所指的是苦艾的苦,刚才解释了这种苦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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