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8.在灵界,不但婴儿,而且所有其他人也通过洗礼加入基督徒,其原因在于,灵界的各族和各国皆根据他们的宗教信仰相互区分。基督徒在中间,伊斯兰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后面是各类偶像崇拜者,犹太人在外围。此外,凡属同一宗教者皆被安排进社群。在天堂,主根据对神向邻之爱的情感进行安排;在地狱,则根据与这两种爱对立的情感,即恶之私欲进行安排。在灵界,天堂和地狱皆以此来表示,一切事物均以最精细的秩序被排列,无论整体还是部分,也就是说,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整个宇宙的维护皆依赖于这精细的秩序,除非每个人出生后就有表明他所属宗教的某种标志,否则那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若没有基督徒的标志,即洗礼,那么某些伊斯兰教或拜偶像的灵就有可能附到新生的基督教儿童、甚至年轻人身上,向他们呼入朝向自己宗教的倾向,从而分散他们的心智,使他们疏远基督教,这将是对灵界秩序的扭曲和破坏。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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