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78

678.在灵界,不但

678.在灵界,不但婴儿,而且所有其他人也通过洗礼加入基督徒,其原因在于,灵界的各族和各国皆根据他们的宗教信仰相互区分。基督徒在中间,伊斯兰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后面是各类偶像崇拜者,犹太人在外围。此外,凡属同一宗教者皆被安排进社群。在天堂,主根据对神向邻之爱的情感进行安排;在地狱,则根据与这两种爱对立的情感,即恶之私欲进行安排。在灵界,天堂和地狱皆以此来表示,一切事物均以最精细的秩序被排列,无论整体还是部分,也就是说,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整个宇宙的维护皆依赖于这精细的秩序,除非每个人出生后就有表明他所属宗教的某种标志,否则那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若没有基督徒的标志,即洗礼,那么某些伊斯兰教或拜偶像的灵就有可能附到新生的基督教儿童、甚至年轻人身上,向他们呼入朝向自己宗教的倾向,从而分散他们的心智,使他们疏远基督教,这将是对灵界秩序的扭曲和破坏。
  

圣治 #43

43.有地狱的自由,

43.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思想并意愿邪恶,而且只要文明道德的法律不阻止,还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地狱的自由。另一方面,思想并意愿良善,而且只要有机会,就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天堂的自由。凡一个人在自由中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他都感觉是自己的;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他的爱。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之人只会感觉地狱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而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之人则感觉天堂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此,恶人和善人都感觉其自由的对立面是奴役。然而,不可否认,只有其中一个是真自由,因为彼此对立的两种自由不可能都是自由。同样不可否认,被良善引导是自由,被邪恶引导是奴役,因为被良善引导就是被主引导,而被邪恶引导就是被魔鬼引导。

由于一个人在自由中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他自己的,并且如前所述,出于人的爱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故可推知,与主的结合使得一个人似乎是自由的,因而是自己的主人;并且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似乎就越自由,因而似乎越是自己的主人。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是因为神性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想要它自己的东西属于别人,因而属于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一切属灵之爱和卓越的神性之爱都是这样。此外,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凡人被迫所做的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似乎不是人自己的东西不可能属于他的爱,因而无法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此,人总是在自由中被主引导,在自由中被改造和重生。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也可参看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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