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V.洗礼的第一个功用是引入基督教会,同时插入到灵界的基督徒当中
677.洗礼是引入基督教会,这一点从许多考虑明显看出来,如以下考虑:
(1)洗礼被设立,以取代割礼;由于割礼是受割礼的人属于以色列教会的一个标志,所以洗礼是受洗的人属于基督教会的一个标志,如前所示(TCR 674节)。然而,标志只能作为识别的记号,就像不同颜色的襁褓盖在两个母亲的婴儿身上,以区分他们,防止他们混淆一样。
(2)洗礼只是引入教会的一个标志,这一点从婴儿的洗礼中很清楚地看出来,婴儿完全没有任何理性,也不能接受任何信仰,就像树上的嫩枝一样。
(3)不仅婴儿受洗,而且所有改信基督教的外邦归化者,无论老少,都要受洗;受洗在他们被教导之前完成,只要他们表达了接受基督教的愿望,他们就可以通过洗礼被引入基督教会;这也是使徒们的做法,按照主的吩咐,门徒要使所有民族都作门徒,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
(4)约翰在约旦河给所有从耶路撒冷和犹太来到他这里的人施洗(马太福音3:5, 6; 马可福音1:5)。他在约旦河施洗,是因为进入迦南地要经过这条河,“迦南地”表示教会,因为教会就在那里;因此,“约旦河”表示引入教会。“迦南地”表示教会,“约旦河”表示引入教会(可参看《揭秘启示录》,285节)。
然而,这一切都发生在地上。而在天堂,婴儿是通过洗礼被引入基督天堂的,在那里,主指派天使照顾他们。因此,一旦婴儿受洗,天使就负责他们,使他们保持在接受对主之信的状态。但当他们长大,开始自我控制,并受自己的理性支配时,这些守护天使就离开他们,他们吸引那些与他们的生活和信仰构成一体的灵人与自己联系在一起。由此清楚可知,洗礼也是插入到灵界的基督徒当中。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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