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7.很多事实证明,洗礼就是引入基督教会,如:
⑴洗礼取代割礼被设立;由于割礼是归属犹太教会的标志,所以洗礼是归属基督教会的标志,如前节所述。标志的唯一作用是使人可以被识别,就象用不同颜色的襁褓包裹两个母亲的婴孩,以便他们被区分开,不至于混淆。
⑵它仅仅是正被引入基督教会的一个标志,这一点从婴孩也受洗的事实明显可知,他们没有任何理智可言,跟树上的幼芽一样没有能力接受属于信的事物。
⑶不但婴孩受洗,而且所有转向基督教的其他种族的皈依者也受洗,无论老少,并且这在他们接受教导之前进行,只要他们声称愿意信奉基督教,那么他们的洗礼就是加入基督教会的就职典礼。这也是使徒们所做的事,就象主说得那样,他们要使万民作主的门徒,给他们施洗(马太28:19)。
⑷又: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的人都出来在约旦河受了约翰的洗(马太3:5, 6; 马可1:5)。之所以在约旦河施洗,是因为这条河是进入迦南地的入口;“迦南地”象征教会,因为它是教会所在之地;所以“约旦河”象征引入教会。关于“迦南地”象征教会,“约旦河”象征引入教会,可见于《破解启示录》(n.285)。
然而,这一切发生在地上。而在天上,婴孩皆通过洗礼被引入基督教天堂,主给他们指派天使以照料他们。所以,一旦婴孩受洗,就会指定天使负责他们,天使将他们保守在接受信主的状态。但当他们长大,开始自主并独立思考时,这些守护天使就离开他们,他们会为自己选择诸如与其生活和信一体的这类灵。这些事实清楚表明,洗礼也是加入灵界的基督徒中。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并有时强迫自己如此行
129.圣治的这条律法从前两条律法可推知,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71-99节);人要凭自己,然而靠着主如此行,因而貌似凭自己如此行(100-128节)。由于被强迫是不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不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不自由,出于别人,所以圣治的这条律法在顺序上排在前两条之后。此外,人人都承认,强迫任何人去思考他所不愿思考的,去意愿他的思维禁止他所意愿的,因而去相信他所不相信的,完全相信他所不愿相信的,或去爱他所不爱的,完全去爱他所不愿去爱的,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的灵或心智在思考、意愿、相信和爱上拥有完全的自由。它拥有这种自由,是由于来自灵界、没有强迫的流注(因为人的灵或心智就在灵界),而不是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流注,后一种流注只有在与属灵流注一致行动时才被接受。
一个人可能会被强迫说,他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宗教的事;但他不会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它们,除非它们成为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的事,或这不是他真正思想、意愿、相信和热爱的事。一个人也有可能被强迫去说赞成宗教的话,并照着宗教去行动;但他不能被强迫出于对宗教的信仰在思维上赞成它,或出于对宗教的热爱在意愿上赞成它。此外,在捍卫公义和公平的国度,每个人都被强迫不去说反对宗教的话,不去做反对宗教的事;然而,没有人能被强迫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它。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由去与地狱一致思考,并意愿赞成它,同样有自由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天堂。然而,理性会告诉我们地狱是何性质,天堂是何性质,等待这一个的命运是什么,等待那一个的命运又是什么。正是基于理性,意愿才拥有选择和决定的能力。
由此可见,外在无法强迫内在。然而,强迫的事有时也会发生,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这种事是有害的:
⑴没有人能因神迹奇事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⑵没有人能因异象或与死者交谈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⑷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
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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