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6.过去很多以色列人,以及现在的很多犹太人,都以为他们是被特别拣选的,因为他们受了割礼。很多基督徒也有同样的想法,因为他们受了洗。然而,这两项仪式,无论割礼还是洗礼,都仅仅是其接受者要从恶中洁净,从而成为选民的一个标志和纪念。没有内在的外在人不就象一座没有敬拜的圣殿,除非作个马厩,否则一无是处吗?又或者,没有内在的外在不就象长满芦苇和灯心草、没有一粒谷物的田地,或象只有枝和叶却没有葡萄的葡萄园,或被主诅咒的不结果的无花果树(马太21:19),或有灯无油的愚蠢童女吗(马太 25:3)?更确切地说,它不就象生活在坟墓里,脚下是死尸,墙周围是骨头,午夜还有幽灵在房檐下飞舞?或象豹子所驾的马车,以狼当车夫,傻子作乘客?外在人并不是一个人,仅仅是人的轮廓,通过神成为智慧的内在人才构成人。除非人对自己的心行割礼或施洗,否则受割礼和受洗之人的情形也是一样。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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