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4.基督教界都知道,有一个内在人和外在人,外在人等同于属世人,内在人等同于属灵人,因为人的灵就存于其中。既然教会由人组成,那么就会有一个内在教会和一个外在教会。若按照从古至今的接替顺序观察教会,就会明白以前的教会是外在的教会,即他们的敬拜是由象征基督教会内在的外在构成,主在世时立下了基督教会的根基,如今它正首次被主建立起来。以色列教会区别于亚洲其它教会,以及后来区别于基督教会的显著特征是割礼。因为如前所述,以色列教会的所有事物都是外在的,皆预示着系内在的基督教会的所有事物,所以前教会的显著标志,其内在类似于基督教会的标志;割礼表拒绝肉体私欲,因而从恶中洁净,洗礼也有相同的含义。由此清楚可知,洗礼被命令取代割礼,是为了基督教会不仅可以区别于犹太教会,还能作为内在教会因此更清楚地被识别出来。这是稍后论述的洗礼的作用所带来的结果。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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