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3.由此可知,除非人的内在从恶与假中洁净,否则无论施洗还是洗礼,和犹太人洗净杯盘一样没有任何效果,如同这段经文继续说到:
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 23:25-28)
以下事实更能体现这一点,即地狱尽是撒旦,他们在世为人时,既有受洗的,也有未受洗的。关于洗礼的价值可见于下文。所以,若没有作用和效果,那么洗礼就无助于救赎,如同教皇头上的三重冠或鞋子上的十字架无助于他作为教皇的至高权威;也如同红衣主教的紫袍无助于他的头衔,或主教的大披肩无助于其牧师职责的履行;还如同国王的宝座、皇冠、权杖与皇袍无助于他的王权;或杰出学者头上的丝绸帽无助于他的才华;或骑兵部队前面的军旗无助于他们在战争中的勇敢;甚至可以这样说,洗礼不会洁净人,就象绵羊或羔羊的毛不会通过清洗而被剪去一样。因为属世人若与属灵人分离,就成了纯粹的动物,事实上,如前所述,他比森林里的野兽还要野兽,所以,若你用雨水或露水,或最优质的山泉水受洗,或如先知所言,每天用硝石、牛膝草或肥皂受洗,你仍不能从自己的罪恶中洁净,除非通过悔改、改造与重生等章节所阐述的重生。
249.①凡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当看到世上那么多不敬虔的人做出那么多不敬虔的事,甚至为此夸耀,却不见神因此作出任何惩罚时,都确认反对圣治。一切不敬虔的行为和对此的夸耀都是许可,其原因就是圣治的律法。人人都能自由地,甚至完全自由地去随心所欲地思想,无论反对神还是赞成神;人若思想反对神,在这个世上几乎不受惩罚,因为他在世上始终处于被改造的状态;但他在灵界会受到惩罚。这种情形在他死后发生,因为那时,他再也无法被改造了。
圣治的律法是许可的原因,这一点从前面所阐述的圣治律法清楚看出来,只要我们回想并细查它们;这些律法是: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99节);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有时还要强迫自己(参看129-153节);人自己的谨慎什么都不是;它只是看似某种东西,并且当有这种表象,但圣治因延伸到最小细节而是普遍的(191-213节);圣治关注的是永恒事物,而不是短暂事物,除非它们与永恒事物一致(214-220节);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221-233节)。
许可的原因是圣治的律法,这一点也可从接下来所阐述的原则清楚看出来,如:邪恶被许可是为了救赎的目的(275-284节);圣治不断与恶人和善人同在(285-307节);最后,主不可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背它们,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331-340节)。如果把这些律法综合起来考虑,它们会清楚说明主允许不敬虔的行为,并且只要它们发生在思维中,就不进行惩罚,甚至当它们在意图,因而在意愿中,但没有行出来时,也很少进行惩罚的原因。然而,每种邪恶都自带惩罚;对它的惩罚就好像刻在它上面一样,恶人死后就会遭受这种惩罚。
刚才所阐述的内容有助于解释237节提出的以下观点,即:当看到反对虔诚、公义和诚实之人的阴谋诡计甚至也能得逞;在司法和商业领域,不义战胜公义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会进一步确认反对圣治。一切圣治律法都是必需的;由于它们是许可这些事的原因,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人要作为一个人活着,被改造并得救,主只能通过方法保守他远离这些不敬虔的行为。对那些承认各种杀人,通奸,偷盗和假见证为罪的人来说,这些方法是圣言,尤其是十诫;但对那些不承认这些行为是罪的人来说,方法就是文明的法律,对惩罚的惧怕,以及道德的法律,对丧失名声,由此丧失地位和财富的惧怕。主用这些方法引导恶人,但只能引导他不去做这些事,不能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主用前一种方法不仅引导善人不去做这些事,还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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