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3.由此可知,除非人的内在从恶与假中洁净,否则无论施洗还是洗礼,和犹太人洗净杯盘一样没有任何效果,如同这段经文继续说到:
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 23:25-28)
以下事实更能体现这一点,即地狱尽是撒旦,他们在世为人时,既有受洗的,也有未受洗的。关于洗礼的价值可见于下文。所以,若没有作用和效果,那么洗礼就无助于救赎,如同教皇头上的三重冠或鞋子上的十字架无助于他作为教皇的至高权威;也如同红衣主教的紫袍无助于他的头衔,或主教的大披肩无助于其牧师职责的履行;还如同国王的宝座、皇冠、权杖与皇袍无助于他的王权;或杰出学者头上的丝绸帽无助于他的才华;或骑兵部队前面的军旗无助于他们在战争中的勇敢;甚至可以这样说,洗礼不会洁净人,就象绵羊或羔羊的毛不会通过清洗而被剪去一样。因为属世人若与属灵人分离,就成了纯粹的动物,事实上,如前所述,他比森林里的野兽还要野兽,所以,若你用雨水或露水,或最优质的山泉水受洗,或如先知所言,每天用硝石、牛膝草或肥皂受洗,你仍不能从自己的罪恶中洁净,除非通过悔改、改造与重生等章节所阐述的重生。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并有时强迫自己如此行
129.圣治的这条律法从前两条律法可推知,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71-99节);人要凭自己,然而靠着主如此行,因而貌似凭自己如此行(100-128节)。由于被强迫是不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不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不自由,出于别人,所以圣治的这条律法在顺序上排在前两条之后。此外,人人都承认,强迫任何人去思考他所不愿思考的,去意愿他的思维禁止他所意愿的,因而去相信他所不相信的,完全相信他所不愿相信的,或去爱他所不爱的,完全去爱他所不愿去爱的,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的灵或心智在思考、意愿、相信和爱上拥有完全的自由。它拥有这种自由,是由于来自灵界、没有强迫的流注(因为人的灵或心智就在灵界),而不是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流注,后一种流注只有在与属灵流注一致行动时才被接受。
一个人可能会被强迫说,他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宗教的事;但他不会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它们,除非它们成为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的事,或这不是他真正思想、意愿、相信和热爱的事。一个人也有可能被强迫去说赞成宗教的话,并照着宗教去行动;但他不能被强迫出于对宗教的信仰在思维上赞成它,或出于对宗教的热爱在意愿上赞成它。此外,在捍卫公义和公平的国度,每个人都被强迫不去说反对宗教的话,不去做反对宗教的事;然而,没有人能被强迫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它。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由去与地狱一致思考,并意愿赞成它,同样有自由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天堂。然而,理性会告诉我们地狱是何性质,天堂是何性质,等待这一个的命运是什么,等待那一个的命运又是什么。正是基于理性,意愿才拥有选择和决定的能力。
由此可见,外在无法强迫内在。然而,强迫的事有时也会发生,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这种事是有害的:
⑴没有人能因神迹奇事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⑵没有人能因异象或与死者交谈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⑷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
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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