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3.由此可知,除非人的内在从恶与假中洁净,否则无论施洗还是洗礼,和犹太人洗净杯盘一样没有任何效果,如同这段经文继续说到:
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 23:25-28)
以下事实更能体现这一点,即地狱尽是撒旦,他们在世为人时,既有受洗的,也有未受洗的。关于洗礼的价值可见于下文。所以,若没有作用和效果,那么洗礼就无助于救赎,如同教皇头上的三重冠或鞋子上的十字架无助于他作为教皇的至高权威;也如同红衣主教的紫袍无助于他的头衔,或主教的大披肩无助于其牧师职责的履行;还如同国王的宝座、皇冠、权杖与皇袍无助于他的王权;或杰出学者头上的丝绸帽无助于他的才华;或骑兵部队前面的军旗无助于他们在战争中的勇敢;甚至可以这样说,洗礼不会洁净人,就象绵羊或羔羊的毛不会通过清洗而被剪去一样。因为属世人若与属灵人分离,就成了纯粹的动物,事实上,如前所述,他比森林里的野兽还要野兽,所以,若你用雨水或露水,或最优质的山泉水受洗,或如先知所言,每天用硝石、牛膝草或肥皂受洗,你仍不能从自己的罪恶中洁净,除非通过悔改、改造与重生等章节所阐述的重生。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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