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1.上面提及的施洗象征并预示,即代表了属灵的洗涤,即从恶与假中洁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主要用审判的灵和焚烧的灵把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把血腥洗净。(以赛亚4:4)
你虽用碱水、多用肥皂洗濯,你的罪孽仍有痕迹。(耶利米书2:22;约伯记9:30, 31)
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7)
耶路撒冷啊,你当洗去心中的恶,使你可以得救。(耶利米书4:14)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1:16)
洁净人的灵以洁净身体来表示,教会的内在以外在来象征,如以色列教会所行的那样,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法利赛人和文士看见祂的门徒中有人用俗手,就是没有洗的手吃饭;原来法利赛人和犹太人若不仔细洗手就不吃饭,还有好些别的规矩,他们历代拘守,就是洗杯、罐、铜器等物。主对他们及众人说:“你们要听,也要明白。进到口里的不能使人污秽,只有从口里出来的,才能使人污秽。”(马可7:1-4, 14, 15; 马太15:2, 11, 17-20)
还有: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满了贪婪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23:25, 26)
由此明显可知,被称为洗礼的施洗意味着属灵的洗涤,即从恶与假中洁净。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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