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71

671.上面提及的施

671.上面提及的施洗象征并预示,即代表了属灵的洗涤,即从恶与假中洁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主要用审判的灵和焚烧的灵把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把血腥洗净。(以赛亚4:4)
  你虽用碱水、多用肥皂洗濯,你的罪孽仍有痕迹。(耶利米书2:22;约伯记9:30, 31)
  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7)
  耶路撒冷啊,你当洗去心中的恶,使你可以得救。(耶利米书4:14)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1:16)
  洁净人的灵以洁净身体来表示,教会的内在以外在来象征,如以色列教会所行的那样,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法利赛人和文士看见祂的门徒中有人用俗手,就是没有洗的手吃饭;原来法利赛人和犹太人若不仔细洗手就不吃饭,还有好些别的规矩,他们历代拘守,就是洗杯、罐、铜器等物。主对他们及众人说:“你们要听,也要明白。进到口里的不能使人污秽,只有从口里出来的,才能使人污秽。”(马可7:1-4, 14, 15; 马太15:2, 11, 17-20)
  还有: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满了贪婪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23:25, 26)
  由此明显可知,被称为洗礼的施洗意味着属灵的洗涤,即从恶与假中洁净。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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