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71

671.前面提到的洗

671.前面提到的洗涤预示和预兆,即代表了属灵的洗涤,也就是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以赛亚书:

当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它的血洗净时。(以赛亚书4:4)

耶利米书:

你虽用碱洗你,多用肥皂,你的罪孽仍保留污渍。(耶利米书2:22; 约伯记9:30, 31)

诗篇: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7)

耶利米书:

耶路撒冷啊,你当洗去心中的恶,使你可以得救。(耶利米书4:14)

以赛亚书: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书1:16)

洗人的身体是指洗他的灵,教会的内在由外在来代表,就像以色列教会一样,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法利赛人和文士看见祂的几个门徒用没有洗的手吃饭,就找过错;因为法利赛人和所有犹太人若不仔细洗手就不吃饭;还有其它许多他们所领受而拘守的事,如洗杯子、罐、铜器和长榻或床铺。主对他们和众人说:你们众人要听我,也要明白;从人外面进到他里面的,不能使他不洁净,而是从他里面出来的,才会使他不洁净。(马可福音7:1-4, 14, 15; 马太福音15:2, 11, 17-20)

别处: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由此明显可知,被称为洗礼的洗涤是指属灵的洗涤,也就是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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