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71

671.前面提到的洗

671.前面提到的洗涤预示和预兆,即代表了属灵的洗涤,也就是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以赛亚书:

当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它的血洗净时。(以赛亚书4:4)

耶利米书:

你虽用碱洗你,多用肥皂,你的罪孽仍保留污渍。(耶利米书2:22; 约伯记9:30, 31)

诗篇: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7)

耶利米书:

耶路撒冷啊,你当洗去心中的恶,使你可以得救。(耶利米书4:14)

以赛亚书: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书1:16)

洗人的身体是指洗他的灵,教会的内在由外在来代表,就像以色列教会一样,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法利赛人和文士看见祂的几个门徒用没有洗的手吃饭,就找过错;因为法利赛人和所有犹太人若不仔细洗手就不吃饭;还有其它许多他们所领受而拘守的事,如洗杯子、罐、铜器和长榻或床铺。主对他们和众人说:你们众人要听我,也要明白;从人外面进到他里面的,不能使他不洁净,而是从他里面出来的,才会使他不洁净。(马可福音7:1-4, 14, 15; 马太福音15:2, 11, 17-20)

别处: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由此明显可知,被称为洗礼的洗涤是指属灵的洗涤,也就是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仁爱的家庭义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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