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70

II.被称为洗礼的洗

II.被称为洗礼的洗涤是指属灵的洗涤,即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从而重生

670.从摩西颁布的律例中可以知道,经上吩咐以色列人洗涤。例如,亚伦在穿上圣内袍之前要洗身(利未记16:4, 24)。在走近祭坛供职之前洗濯(出埃及记30:18-21; 40:30-32);利未人也是如此(民数记8:6, 7)。那些因罪变得不洁的人同样如此;经上说他们要通过洗身而分别为圣(出埃及记29:1, 4; 40:12; 利未记 8:6)。因此,为了他们可以清洗,铜海和几个盆座被摆在圣殿旁边(列王纪上7:23-39)。他们甚至洗净器具和家具,如桌子,座位,床,盘和杯(利未记11:32; 14:8-9; 15:5-12; 17:15, 16; 马太福音23:25-26)。但洗涤和类似的许多事被命令和吩咐给以色列人,是因为在他们中间建立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这个代表性教会是这样,它预示着即将到来的基督教会。因此,当主降世时,祂废除了代表,这些代表都是外在的,然后祂建立了一个教会,这个教会的一切都将是内在的。因此,主驱逐了这些象征,揭示了真正的形式,就像一个人揭开面纱或打开一扇门,使内层不仅被看到,还被接近。在所有这些代表中,主只保留了两个代表,这两个代表要把与内在教会有关的一切都包括在一个综合形式中。这两者就是洗礼和圣餐,洗礼代替洗涤,圣餐代替每天献祭,并在逾越节上以完全的仪式献祭的羔羊(出埃及记12:3-6; 29:38-41)。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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