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0.施洗是被指定的,以色列人通过摩西制订的法令皆知这一点,亚伦在穿上圣内袍前,要用水洗身(利未记16:4, 24)。就近坛前必用洗濯(出埃及记30:18-21; 40:30-32),以及利未记(8:6,7)。因罪变得不洁的其他人也是一样,要通过施洗分别为圣(出埃及记 29:1, 4; 40:12;利未记 8:6)。因此为了用水洗身,他们把铜海与五个盆座放在殿的附近(列王记上 7:23-39)。他们甚至要洗净器具与家具,诸如桌子,座位,床,盘与杯(利未记11:32; 14:8-9; 15:5-12; 17:15, 16; 马太23:25-26)。但施洗及类似行为被指定和吩咐给以色列人,是因为在他们当中建立的教会是一个象征性教会,它这样做是为了预示将要到来的基督教会。所以,当主降世后,祂就废除了全是外在的象征性行为,创建了各个方面均为内在的教会。因此,主驱逐了这些象征符号,揭示了真正的形式,如同一个人撤去面纱,或打开大门,使得内在不但可见,而且可被靠近。在所有这些象征性行为中,主只保留了两个,这两个将内在教会的所有事物均包含在一个复合体中。这二者就是代替施洗的洗礼和代替每日被献祭,且在逾越节筵席上更丰盛的羔羊的圣餐。
297.就属世之义或字义而言,“妄称耶和华神之名”表示在以下情形中滥用名字本身:各种交谈,尤其是说假话或撒谎;没有好的动机或为了开脱罪责而发誓;邪恶的意图,也就是诅咒;巫术与占卜。另一方面,在加冕礼、牧职授任、或就职典礼中奉神及其神圣,以及圣言和福音书之名起誓,并非妄称神之名,除非随后起誓之人认为其承诺没有价值了而加以弃绝。神之名就是神圣本身,故而经常被用于教会的圣事中,例如在祷告、赞美和各种形式的敬拜中,又如在有关宗教主题的讲道和著述中。这是因为神存在于关乎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中,当适时呼求祂时,祂的名就能召来祂的临在,祂也会聆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被神圣化。
耶和华神之名的神圣,可从耶和华之名得以证实,因为犹太人从最早期开始直至今日,都不称呼、甚至不敢说出耶和华的名字。鉴于此,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也不愿直呼其名。因此,他们用“主”代替“耶和华”。这一点从新约所引用旧约中的大量经文明显可知,在这些经文中,“主”取代了“耶和华”。例如,《马太福音》(22:37),《路加福音》(10:37)对比《申命记》(6:5)等等。
众所周知,耶稣之名同样神圣,因为使徒说: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而且,地狱里的魔鬼无法说出耶稣之名。神之名有很多,都不可妄称,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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