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0.施洗是被指定的,以色列人通过摩西制订的法令皆知这一点,亚伦在穿上圣内袍前,要用水洗身(利未记16:4, 24)。就近坛前必用洗濯(出埃及记30:18-21; 40:30-32),以及利未记(8:6,7)。因罪变得不洁的其他人也是一样,要通过施洗分别为圣(出埃及记 29:1, 4; 40:12;利未记 8:6)。因此为了用水洗身,他们把铜海与五个盆座放在殿的附近(列王记上 7:23-39)。他们甚至要洗净器具与家具,诸如桌子,座位,床,盘与杯(利未记11:32; 14:8-9; 15:5-12; 17:15, 16; 马太23:25-26)。但施洗及类似行为被指定和吩咐给以色列人,是因为在他们当中建立的教会是一个象征性教会,它这样做是为了预示将要到来的基督教会。所以,当主降世后,祂就废除了全是外在的象征性行为,创建了各个方面均为内在的教会。因此,主驱逐了这些象征符号,揭示了真正的形式,如同一个人撤去面纱,或打开大门,使得内在不但可见,而且可被靠近。在所有这些象征性行为中,主只保留了两个,这两个将内在教会的所有事物均包含在一个复合体中。这二者就是代替施洗的洗礼和代替每日被献祭,且在逾越节筵席上更丰盛的羔羊的圣餐。
第15章 圣治同等地对待恶人和善人
285.每个人,无论善恶,里面都有两种官能,一种构成理解力,一种构成意愿。构成理解力的官能是一种理解和思考的能力,因而被称为理性。构成意愿的官能是一种自由地做这些事(即思考,因而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只要它们不违反理性或理智。自由行动是指随心所欲地去做任何事。由于这两种官能从不停止,并且在人所思所行的一切事上,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从开始到结束,或从首先到末后持续不断。它们不是人所固有的,而是从主与他同在。由此可知,当主的同在在它们里面时,这种同在就在人的理解力和思维,以及意愿和情感的细节中,甚至在最小细节中,进而在他言行的最小细节中。从任何一个最小细节中拿走这些官能,你将不能像一个人那样思考或谈论它。
前面大量说明,人正是凭这两种官能而为一个人,他能思考、谈论并感知良善,理解真理,不仅包括文明道德问题上的,还包括属灵问题上的,也能被改造和重生;简言之,他能与主结合,由此活到永远。此外,还说明,恶人和善人一样拥有这两种官能。既然这两种官能由主赐给人,没有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为神性之物不可能被归给人当作他自己的,只能附着于他,由此看似他自己的,既然与人同在的这种神性恩赐就在他生命的最小细节中,那么可推知,主掌管或治理每一个最小细节,无论恶人里面的,还是善人里面的;主的掌管或治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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