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0.施洗是被指定的,以色列人通过摩西制订的法令皆知这一点,亚伦在穿上圣内袍前,要用水洗身(利未记16:4, 24)。就近坛前必用洗濯(出埃及记30:18-21; 40:30-32),以及利未记(8:6,7)。因罪变得不洁的其他人也是一样,要通过施洗分别为圣(出埃及记 29:1, 4; 40:12;利未记 8:6)。因此为了用水洗身,他们把铜海与五个盆座放在殿的附近(列王记上 7:23-39)。他们甚至要洗净器具与家具,诸如桌子,座位,床,盘与杯(利未记11:32; 14:8-9; 15:5-12; 17:15, 16; 马太23:25-26)。但施洗及类似行为被指定和吩咐给以色列人,是因为在他们当中建立的教会是一个象征性教会,它这样做是为了预示将要到来的基督教会。所以,当主降世后,祂就废除了全是外在的象征性行为,创建了各个方面均为内在的教会。因此,主驱逐了这些象征符号,揭示了真正的形式,如同一个人撤去面纱,或打开大门,使得内在不但可见,而且可被靠近。在所有这些象征性行为中,主只保留了两个,这两个将内在教会的所有事物均包含在一个复合体中。这二者就是代替施洗的洗礼和代替每日被献祭,且在逾越节筵席上更丰盛的羔羊的圣餐。
148.此外,人人都想要自由,想除去不自由或奴役。被教师管制的每个男孩都想作自己的主人,因而想要自由;这同样适用于被男主人管制的男仆和被女主人管制的女仆。每位少女都想离开她的父家,结婚成家,以便能在自己家里自由行动。想要工作、做生意或履行某种工作职责的每个年轻人,在学徒期间都想要自由,以便能自己作决定。凡决定为获得自己的自由而进行服务的人都在强迫自己;当他们强迫自己时,就是在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但这一切来自一种内在自由,从内在自由的角度来看,外在自由看上去就像一个仆人。这一点需要包括进来,以强化这个要点,即:自我强迫与理性和自由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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