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0.施洗是被指定的,以色列人通过摩西制订的法令皆知这一点,亚伦在穿上圣内袍前,要用水洗身(利未记16:4, 24)。就近坛前必用洗濯(出埃及记30:18-21; 40:30-32),以及利未记(8:6,7)。因罪变得不洁的其他人也是一样,要通过施洗分别为圣(出埃及记 29:1, 4; 40:12;利未记 8:6)。因此为了用水洗身,他们把铜海与五个盆座放在殿的附近(列王记上 7:23-39)。他们甚至要洗净器具与家具,诸如桌子,座位,床,盘与杯(利未记11:32; 14:8-9; 15:5-12; 17:15, 16; 马太23:25-26)。但施洗及类似行为被指定和吩咐给以色列人,是因为在他们当中建立的教会是一个象征性教会,它这样做是为了预示将要到来的基督教会。所以,当主降世后,祂就废除了全是外在的象征性行为,创建了各个方面均为内在的教会。因此,主驱逐了这些象征符号,揭示了真正的形式,如同一个人撤去面纱,或打开大门,使得内在不但可见,而且可被靠近。在所有这些象征性行为中,主只保留了两个,这两个将内在教会的所有事物均包含在一个复合体中。这二者就是代替施洗的洗礼和代替每日被献祭,且在逾越节筵席上更丰盛的羔羊的圣餐。
Life72.当一个人不再陷入杀人的邪恶,而是处于对邻之爱的良善时,凡他所行的就都是这爱的良善,因而是善行。一个处于这良善的牧师每当教导和引领人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他出于对拯救灵魂的爱行事。一个处于这良善的法官每当进行裁决,或做出判决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他出于对服务国家、社区和同胞的爱行事。商人也一样,如果他处于这良善,那么他的一切生意都是善行;他里面有对邻之爱;他的国家,社区和同胞,以及他的家庭成员,也是邻舍;他关心他们的福祉,就像关心自己的一样。一个处于这良善的工人也会出于它而忠实工作,为他人和为自己是一样的,害怕邻舍受损如同害怕自己受损。这些人所做的之所以是善行,是因为任何人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照着上述普世律法(21节)行善到何等程度;凡避恶如罪的人都是从主,而不是从自己行善的(18—31节)。不视各种杀人,就是敌意、仇恨、报复等等为罪的人,情况正好相反。无论他是牧师,法官,商人还是工人,凡他所做的,都不是善行,因为他的一切行为都有他里面的邪恶参与其中;事实上,产生行为的,是他的内在。外在可能是良善,但仅就他人而言,不是就他自己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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