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9.这两项圣礼,即洗礼与圣餐,在基督教会就象国王王冠上的两颗宝石;但若不知道它们的作用,则只不过是权杖上的两个乌木形状。基督教会的这两项圣礼,还好比皇帝礼服上的两颗红宝石或红榴石,但若不知道它们的作用,则象斗篷上的两个玛瑙或水晶。若不通过灵义揭示两项圣礼的作用,关于它们只有零散的猜测,如同占星家的推测,甚至象古代根据鸟的内脏或飞行占卜之人的猜想。这两项圣礼的作用好比一个圣殿由于年代久远而沉入地下,被周遭的垃圾埋没,直至殿顶,老老少少皆在上面行走,或乘马车、骑马行在其上,殊不知,他们脚下藏着一座圣殿,里面有金香坛,四围的墙都是镶银的,并饰有宝石。这些宝藏只有通过灵义才能被挖掘出来,重见天日,如今这灵义为了新教会被揭示出来,以便它能被用于对主的敬拜。同样,这些圣礼好比两层的圣殿,一层在下,另一层在上。在低层宣讲关于主再来、重生、从而在祂引导下的救恩的福音;在祭坛附近,有一条从圣殿低层升往高层的小路,这里就是主持圣餐仪式的地方,有一条通道由此通往天堂,主在此接受升上来的人。它们又好比会幕,进去后会看到一张桌子,上面整齐摆放着陈设饼,还有焚香的金坛,点亮的灯台就在这些事物当中,藉着烛光可看到所有这些东西。最后,对于那些允许自己被启示的人,通往至圣所的幔子是打开的,此处摆放的不是从前存放十诫的约柜,而是圣言,它就在有金基路伯的施恩座上。这些事物是两项圣礼及其作用的象征。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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