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9.这两项圣礼,即洗礼与圣餐,在基督教会就象国王王冠上的两颗宝石;但若不知道它们的作用,则只不过是权杖上的两个乌木形状。基督教会的这两项圣礼,还好比皇帝礼服上的两颗红宝石或红榴石,但若不知道它们的作用,则象斗篷上的两个玛瑙或水晶。若不通过灵义揭示两项圣礼的作用,关于它们只有零散的猜测,如同占星家的推测,甚至象古代根据鸟的内脏或飞行占卜之人的猜想。这两项圣礼的作用好比一个圣殿由于年代久远而沉入地下,被周遭的垃圾埋没,直至殿顶,老老少少皆在上面行走,或乘马车、骑马行在其上,殊不知,他们脚下藏着一座圣殿,里面有金香坛,四围的墙都是镶银的,并饰有宝石。这些宝藏只有通过灵义才能被挖掘出来,重见天日,如今这灵义为了新教会被揭示出来,以便它能被用于对主的敬拜。同样,这些圣礼好比两层的圣殿,一层在下,另一层在上。在低层宣讲关于主再来、重生、从而在祂引导下的救恩的福音;在祭坛附近,有一条从圣殿低层升往高层的小路,这里就是主持圣餐仪式的地方,有一条通道由此通往天堂,主在此接受升上来的人。它们又好比会幕,进去后会看到一张桌子,上面整齐摆放着陈设饼,还有焚香的金坛,点亮的灯台就在这些事物当中,藉着烛光可看到所有这些东西。最后,对于那些允许自己被启示的人,通往至圣所的幔子是打开的,此处摆放的不是从前存放十诫的约柜,而是圣言,它就在有金基路伯的施恩座上。这些事物是两项圣礼及其作用的象征。
510.“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从“火烧着的大山”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烧着的大山”是指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爱由这种大山来表示,是因为在圣言中,“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参看AE 405节);“火”也一样(也可参看AE 504a–e节);此处论述的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投入地狱的恶人,对这些人来说,一切真理都通过这爱变成虚假。下文描述了由“大山扔在海中”产生的这种效果;因为“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属世人中的一切都变成了邪恶之虚假。由此可见,“火烧着的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和对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一切自我聪明都来自自我之爱。
“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因为在灵界,处于属天之爱的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大山上;因此,当经上提到“大山或山”时,所表示的是这层天堂,按照从人和地方抽象出来的天使的思维观念,所表示的是构成天堂之物,也就是属天之爱。但在反面意义上,“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不断渴望爬到大山上,把自己等同于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由于他们在幻想中住在这大山上,所以当他们从地狱出来时,它也成了他们努力的目标;这就是为何“大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总之,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总是追求高的东西,所以死后,当爱的一切状态都变成相对应的事物时,他们在幻想中登上高处,在幻想的状态下以为自己在高山上,尽管他们从身体上在地狱。这就是为何那些属于巴比伦,处于这种自我之爱,以至于不仅想统治一切大地,还想统治天堂的人被称为“山”,经上说他们坐在山上,升到高云之上。如在耶利米书:
行毁灭的山哪,看哪,我和你作对,你毁灭全地;我要伸手攻击你,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耶利米书51:25)
以赛亚书: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丢入地狱。(以赛亚书14:13–15)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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