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68

668.洗礼是被命令

668.洗礼是被命令的,约翰在约旦河的洗礼明显证实了这一点,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都出去到约翰那里(马太3:5, 6; 马可1:4, 5);同样,主,我们的拯救者自己也受约翰的洗(马太3:13-17);最后,祂吩咐其门徒给万民施洗(马太28:19)。只要人想要明白,谁意识不到在那惯例里有某种神圣的东西呢?这神圣之物至今被隐藏,因为之前圣言灵义没有被揭示出来。现在要揭示这灵义,因为本质上的基督教会才刚刚起步。先前的教会仅仅是名义上的基督教,事实与本质上并不是。
  

揭秘启示录 #730

730.启17:6.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 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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