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68

668.洗礼是被命令

668.洗礼是被命令的,约翰在约旦河的洗礼明显证实了这一点,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都出去到约翰那里(马太3:5, 6; 马可1:4, 5);同样,主,我们的拯救者自己也受约翰的洗(马太3:13-17);最后,祂吩咐其门徒给万民施洗(马太28:19)。只要人想要明白,谁意识不到在那惯例里有某种神圣的东西呢?这神圣之物至今被隐藏,因为之前圣言灵义没有被揭示出来。现在要揭示这灵义,因为本质上的基督教会才刚刚起步。先前的教会仅仅是名义上的基督教,事实与本质上并不是。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24

Life24.⑴如果

Life24.⑴如果一个人在避恶如罪之前意愿并实行良善,那么他所意愿并实行的良善不是良善。这是因为他在如此行之前,并不在主里面,如前所述。例如:一个人若施舍穷人,帮助穷乏的人,捐赠礼拜的场所或教堂和医院,向教会、国家和同胞行善,教导福音,使灵魂皈依,公平审判,诚实经商,正直工作,然而却轻视如罪的邪恶,像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就只能行诸如含有邪恶在里面的那种良善,因为他是从自己,而不是从神行善。因此,在这善行里面的,是他自己,而不是主;人自己在里面的善行都被他的邪恶玷污了,并且关注他自己和世界。然而,如果人避恶如罪,如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那么刚才所列举的这些行为从内在是良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是从主而行的,经上说它们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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