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7.我在圣经一章(4章)说明了,圣言的每一个细节皆包含灵义,这层意义迄今未被人知,但为了主即将创建的新教会,现在要被揭示出来。灵义的性质可见于第4章,还可见于有关十诫的章节(5章),该章根据灵义解读了十诫。若不揭示灵义,除了根据属世义即字义理解外,谁会思想这两项圣礼,即洗礼与圣餐呢?所以,他会自言自语或喃喃地说:“洗礼不就是朝孩子头上浇水吗?这和救恩有什么相干?圣餐不就是享用面包和酒吗?它真的有助于救恩吗?此外,除了被教会的命令吩咐并接受它们为圣洁和神圣外,它们的神圣在哪里?” 他会说,它们本身无非是仪式,当神的圣言被加到这些元素中时,教会就声称它们成了圣礼。我质疑信徒以及神职人员,他们在灵里和内心是否对这两项圣礼有其它想法,他们是不是出于种种原因和理由没有视它们为神圣。然而,这两项圣礼就灵义而言,却是敬拜的最神圣部分,这一点通过下文明显可知,届时我将阐述它们的作用。但既然除非通过灵义揭示和披露这两项圣礼的作用,否则它们决不可能进入人的脑海,那么可知,若没有灵义,没人能知道圣礼远非仪式这么简单,这两项圣礼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它们是按照戒律被设立的。
960.启22:20.“证明这些事的说,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表示已经揭示《启示录》,现在已经打开它的主证明这一福音:祂将以祂在世上所取并得了荣耀的神性人身,作为新郎和丈夫降临;而教会作为新妇和妻子渴望祂。在此之前,主说“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启示录22:16);从前面(AR 953节)可以看出,这句话表示主在整个基督教界面前证明:唯独主显明本书所写和现在所打开的事,这是真的。由此明显可知,“证明这些事的”是指主,主揭示了《启示录》,现在将它打开来证明,或作见证。它之所以是指证明这个福音或好消息,是因为祂在此宣布了祂的降临,祂的国度,以及祂与教会的属灵婚姻;祂说:“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福音”表示主降临或来到祂的国度(AR 478, 553, 626, 664节)。主的这次降临是为了与教会的属灵婚姻,因为这个新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而主是她的新郎和丈夫,如前所述(启19:7-9; 20:2, 9, 10; 21:17);此处在启示录的末尾,作为新郎和新妇,主说话了,教会也说话了。主说了这些话,“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教会则说了这些话,“主耶稣啊,愿你来”,它们都是属灵婚姻的订婚的话。主将以祂在世上所取并得了荣耀的神性人身降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祂自称“耶稣”,并说祂是“大卫的根和后裔”(启22:16),教会在此说,“主耶稣啊,愿你来”(可参看AR 953, 9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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